【目 录】

 

一、人物简介

 

二、辉煌业迹

 

三、扬中印记

 

附、影音资料

 

“功勋天平奖章”获得者

[人物简介]

 

   华联奎 ,1939届校友。江苏吴县人。194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先后入之江大学、大夏大学学习。建国后,历任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院长、市司法局副处长,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上海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法制委员会主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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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煌业迹]

被原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郑天翔称为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刚正不阿的华联奎---“功勋天平奖章”获得者


乘机:只坐经济舱,平民意识,公仆本色
出差:轻车简从,尽量不扰民、不添麻烦
家具:艰苦奋斗,办公家具修补不换新
审判:实事求是,铁面无私,刚正不阿


  在第十九次全国法院工作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首次授予31名法官天平奖章,其中王怀安、华联奎等25名法官获得“功勋天平奖章”。
  在人民法院发展的光辉历程中,涌现出了一大批德高望重的人民司法功臣和影响重大的法官英雄楷模。他们有的早在抗日民主政权和解放区人民民主政权时期就投身人民司法事业,殚精竭虑,劳苦功高,作出了历史性功绩;有的对新时期恢复和重建人民法院以及在新形势下的改革发展,发挥了重要决策作用,作出了特殊贡献,还有的作为全国重大典型和时代先锋,以爱岗敬业的事迹和无私忘我的精神,彰显了新时期人民法官的卓越风采。

  为了表彰这些同志长期献身人民司法事业所作出的卓著功勋,在新形势下大力弘扬他们的光辉业绩和崇高精神,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颁发天平奖章的办法》,最高人民法院决定,授予王怀安、华联奎、祝铭山、马原、唐德华、刘家琛、李国光、刘云峰、王永臣、赵耀仁、史笑谈、顾念祖、郑增茂、任凌云、谢锦汉、邱创教、子成、尼玛占堆、焦朗亭、张树兰、钱应学、郑若谷、韩明曾、郝绍安、沈健等25名法官“功勋天平奖章”;授予宋鱼水、金桂兰、黄学军、尚秀云4名法官“英模天平奖章”;追授谭彦、蒋庆2名法官“英模天平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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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中印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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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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