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扬州中学教科研奖励方案(修订版)
江苏省扬州中学教科研奖励方案
(修订版)
一、指导思想
为更好地落实学校“管理科学、文化精深、教育优质、科研领先”办学理念,更好地以教科研推动教师队伍建设、提升学校的办学质态和办学品位,在原有奖励方案的基础上,特修改制定新版教育科研奖励方案。
二、评奖方法
1.奖励的对象为本校的组织机构、教职工个人、课题组,多人合作的成果 ( 课题除外 ) 只奖励第一作者。
2.教科研奖评定依托“个人教科研信息网络采集系统”,教师必须规范填写相关信息,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络申报、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3.所有教科研成果将在履行确认、登记和备案后于学年末奖励。
4.因颁证部门或杂志社的原因导致教科研成果不能按时上报,参加评奖,可放在下一年度上报。
三、奖项设置
1.教育教学竞赛奖
(1)现场竞赛
包括国家、省、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以及教科研系统举办的课堂教学评比活动,如班主任基本功大赛、教学基本功大赛、赛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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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项级别 |
获奖等级 |
奖励金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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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 |
一等奖 |
3000元 |
国家级二等奖视为省一等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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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 |
一等奖 |
2000元 |
省级二等奖视为大市一等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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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市 |
一等奖 |
1000元 |
大市二等奖及以下等级不列入此奖 |
(2)非现场竞赛
包括微课程、教学设计、教学课件、命题大赛以及实验展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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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项级别 |
获奖等级 |
奖励金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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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 |
一等奖 |
1000元 |
国家级二等奖视为省一等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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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 |
一等奖 |
800元 |
省级二等奖视为大市一等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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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市 |
一等奖 |
600元 |
大市二等奖及以下等级不列入此奖 |
注:同系列教育教学比赛取最高奖,不重复计算。
2.科研成果奖
“科研成果”包括出版专著、发表论文、论文评比获奖以及其它被学校认可的教科研成果。奖励办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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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类别 |
奖励金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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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专著 |
正式出版的教育教学论著、编著教材及教学指导用书 |
10000元 |
参与编写2万字以下者,按省级论文标准奖励;参与编写2万字以上5万字以下者,最高奖励不超过2500元。教辅类、试题类出版物不予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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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 论文 |
中文核心期刊(以最新版北大核心期刊目录为准) |
500元/篇 |
论文发表只奖励第一作者。如被《人大复印资料》、《新华文摘》等收录、转载,追加300元;发表期刊要求能在中国知网检索到(需提供检索截图);各类增刊、交流论文、所发刊物超过100页以上(合刊除外)的不予计算。论文篇幅一般不少于1500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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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期刊 |
200元/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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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期刊 |
不计奖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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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 评比 |
省一等奖及以上 |
200元/篇 |
由教育行政部门以及教科研系统组织,如“师陶杯”、“黄浦杯”、“五四杯”、“运河杯”等。教育学会组织的论文评比降等处理。论文发表并获奖,不重复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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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二等奖、大市一等奖 |
100元/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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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基础教育成果奖 |
省一等奖及以上 |
20000元/项 |
主持人需为本校教职工,并只奖励本校教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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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二等奖、大市一等奖 |
10000元/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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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教科研成果奖 |
省一等奖及以上 |
5000元/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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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二等奖、大市一等奖 |
1000元/项 |
(1)专项课题基金,用于支持学校教育教学改革重大课题攻关,如“创新拔尖人才培养”、“省学科基地创建”等项目。具体金额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酌情发放。
(2)教师自选课题,组建相关课题组,申报国家、省级“规划课题”和“教研课题”并获得立项,学校提供一定的课题经费,鼓励学有专长的教师参与课题攻关。
(3)教师发展部定期检查课题研究进展情况,及时组织学术交流,评估科研进程。
(4)各级课题的奖励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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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 |
类别 |
奖励标准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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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项并通过鉴定奖励 |
国级 |
重点课题 |
10000 |
课题基金用于支持课题研究,由课题主持人负责使用;使用情况需报教师发展部审核并备案;
在中期验收、课题结题阶段,被国家、省级、市级课题管理部门评定为“优秀”的,按原相应奖励标准×2实施奖励;
主持人或课题组长需提供课题申请书、立项批复书、结题报告等相关原件作证材料;
凡课题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结题的,或经上级教科研机构评鉴为不合格者,将收回前期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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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课题 |
5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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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 |
重点课题 |
5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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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课题 |
25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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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 |
重点课题 |
15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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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课题 |
12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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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期验收奖励 |
国级 |
重点课题 |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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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课题 |
5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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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 |
重点课题 |
5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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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课题 |
3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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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 |
重点课题 |
1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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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课题 |
8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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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结项奖励 |
国级 |
重点课题 |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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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课题 |
5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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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 |
重点课题 |
5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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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课题 |
3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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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 |
重点课题 |
15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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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课题 |
1000 | |||
四、教育教学科研奖评比每年底举行一次。
五、考核发放工作由教师发展部牵头,经学术委员会研究,报校长室批准。
六、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课题奖励方案仅适用于之后申报的课题,具体解释权归校长室。
江苏省扬州中学
2018年9月29日

